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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统计赋能湖北加快建成支点

吴利 陈铁 2026-01-29 16:29

统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在认识国情、反映民意、服务决策、促进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进入“十五五”时期,湖北统计系统需立足湖北省情实际,深化改革创新,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近年来,湖北统计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统计改革,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和服务效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覆盖全省统计调查网络不断完善,统计信息化水平持续提高,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健全,统计工作在服务宏观决策、引导社会预期方面的作用愈发关键。

然而,对照服务支点建设的具体要求,当前统计工作的质量与效能仍存在短板。一方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催生了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传统统计方法制度提出了新课题;统计调查体系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的覆盖仍需加强,对新质生产力的统计监测尚在探索阶段。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统计基层基础仍较为薄弱,源头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数据资源价值尚未充分释放。这些挑战若不能有效破解,不仅影响数据的全面准确,更将制约我们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导航”的能力。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构建现代化统计体系。破解上述难题关键在于构建与现代治理体系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一是强化统计监测。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立覆盖主要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统计监测网络,完善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机制,加强对工业用电量、货物运输量等先行指标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重点领域监测分析,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等建立重点产业链统计监测,加强对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优势产业的跟踪监测。健全区域发展统计监测,服务汉襄宜“金三角”区域发展布局。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预期调查,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二是深化统计改革。严格落实各项统计领域改革任务,推进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优化服务业核算、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构建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重点调查为补充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健全民生统计调查、社情民意调查方式,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快速调查系统。着力健全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扩大统计覆盖范围,将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态有效纳入统计。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相关统计制度,加快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核算。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三是强化技术赋能。向科技要生产力,是破解传统统计发展瓶颈的必由之路。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充分用好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海量数据的自动抓取、智能审核和深度挖掘,提升统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推动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探索建立政府统计与大数据、互联网数据的融合应用机制。

三、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夯实统计工作根基。必须采取最严格的措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一是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制,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统计机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将统计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二是健全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机制。从调查单位确定、任务部署、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评估等各环节入手,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调查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和规范。加强数据生产的实时监控,对异常波动和存疑数据及时查询核实、反馈纠偏,确保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可问责。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三是扎实开展统计督察。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湖北的落实情况,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统计督察。抓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推动统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四、提升服务效能,助力湖北加快建成支点。坚持系统思维、协同理念,将我省雄厚的数据资源禀赋,通过深化改革与创新,转化为强大的统计生产力与服务效能。一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国家反馈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分析,不断完善我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反映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工作部署在湖北的推进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预警和建议,助力湖北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就。二是加强深度分析研判。紧密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加强对经济运行态势的深度分析研判。充分挖掘统计数据资源,围绕支点建设“七大战略”部署的各项工作,以及房地产市场、中小微企业发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和监测分析,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有效的统计支撑。三是做好数据发布解读。用好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湖北统计微讯”等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全省经济运行数据。加强专业化解读,创新解读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直观生动的图表,讲述湖北经济发展亮点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作者单位: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分中心,湖北省统计局)

本栏目编辑:宋星霖


统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在认识国情、反映民意、服务决策、促进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进入“十五五”时期,湖北统计系统需立足湖北省情实际,深化改革创新,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近年来,湖北统计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统计改革,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和服务效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覆盖全省统计调查网络不断完善,统计信息化水平持续提高,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健全,统计工作在服务宏观决策、引导社会预期方面的作用愈发关键。

然而,对照服务支点建设的具体要求,当前统计工作的质量与效能仍存在短板。一方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催生了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传统统计方法制度提出了新课题;统计调查体系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的覆盖仍需加强,对新质生产力的统计监测尚在探索阶段。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统计基层基础仍较为薄弱,源头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数据资源价值尚未充分释放。这些挑战若不能有效破解,不仅影响数据的全面准确,更将制约我们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导航”的能力。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构建现代化统计体系。破解上述难题关键在于构建与现代治理体系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一是强化统计监测。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立覆盖主要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统计监测网络,完善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机制,加强对工业用电量、货物运输量等先行指标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重点领域监测分析,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等建立重点产业链统计监测,加强对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优势产业的跟踪监测。健全区域发展统计监测,服务汉襄宜“金三角”区域发展布局。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预期调查,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二是深化统计改革。严格落实各项统计领域改革任务,推进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优化服务业核算、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构建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重点调查为补充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健全民生统计调查、社情民意调查方式,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快速调查系统。着力健全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扩大统计覆盖范围,将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态有效纳入统计。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相关统计制度,加快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核算。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三是强化技术赋能。向科技要生产力,是破解传统统计发展瓶颈的必由之路。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充分用好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海量数据的自动抓取、智能审核和深度挖掘,提升统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推动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探索建立政府统计与大数据、互联网数据的融合应用机制。

三、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夯实统计工作根基。必须采取最严格的措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一是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制,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统计机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将统计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二是健全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机制。从调查单位确定、任务部署、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评估等各环节入手,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调查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和规范。加强数据生产的实时监控,对异常波动和存疑数据及时查询核实、反馈纠偏,确保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可问责。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三是扎实开展统计督察。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湖北的落实情况,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统计督察。抓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推动统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四、提升服务效能,助力湖北加快建成支点。坚持系统思维、协同理念,将我省雄厚的数据资源禀赋,通过深化改革与创新,转化为强大的统计生产力与服务效能。一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国家反馈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分析,不断完善我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反映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工作部署在湖北的推进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预警和建议,助力湖北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就。二是加强深度分析研判。紧密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加强对经济运行态势的深度分析研判。充分挖掘统计数据资源,围绕支点建设“七大战略”部署的各项工作,以及房地产市场、中小微企业发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和监测分析,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有效的统计支撑。三是做好数据发布解读。用好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湖北统计微讯”等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全省经济运行数据。加强专业化解读,创新解读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直观生动的图表,讲述湖北经济发展亮点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作者单位: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分中心,湖北省统计局)

本栏目编辑:宋星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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