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其“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特征,为基层治理提供了重要价值指引与实践路径。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乡村振兴,既能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又能筑牢乡村振兴制度保障。近年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以驻点帮扶村——嘉鱼县官桥镇舒桥村为试点,创新打造“人民议事厅”,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路径,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活力。
一、以“人民议事厅”促进乡村振兴的探索实践
舒桥村地处咸宁市嘉鱼县官桥镇,辖区面积14.5平方公里,下辖32个自然湾、8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2848人。近年来,该村面临青壮年外流引发的“参与空心化”问题,传统治理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势。在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嘉鱼县人大常委会指导下,舒桥村创新设立“人民议事厅”,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截至目前,舒桥村“人民议事厅”累计开展议事活动45次,解决各类问题41项,其经验做法被全国人大网、《人民代表报》等媒体推介。
(一)搭建民主议事平台。“人民议事厅”由村党组织牵头统筹,村委会具体实施,构建“村党组织+议事厅+村民”的立体化架构,吸纳村民代表、人大代表、党员代表、乡贤及社会组织代表等多元主体参与。成员通过民主推选产生,基本成员包括镇人大主席、村党支部书记、本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人数控制在9至13人,可根据议题灵活调整结构。运行上实行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相结合,聚焦乡村发展重大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商。
(二)建立民主议事制度。制定《舒桥村“人民议事厅”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程序与准则,构建系统化制度体系。一是建立成员轮值制度,每周二设“说事室”固定坐班日,由村党支部书记带头,2名议事厅成员坐班接待群众、记录诉求,日常成员需走访调研收集社情民意;二是规范议事流程,通过入户走访、微信群、意见箱等渠道征集议题,经村“两委”梳理审核后提交协商,协商形成共识后公示结果,由议事厅成员与村民代表共同监督执行,确保决策落地。
(三)推进民主议事活动。一是创新基层民主实现路径。遵循“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定、民事民办”宗旨,构建代表、村民、部门、专家多方协商机制,压缩问题处理周期。二是强化人民主体地位。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贯穿始终,保障村民参与权、话语权、表决权。对土地流转等重大事项实行“议事厅表决 + 村民代表大会确认” 双重机制。三是深化与乡村振兴的融合。聚焦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通过民主协商破解发展难题。围绕“特色产业增收”,组织8次议事活动,确定“油茶+香柚+中药材”产业布局,协调410户村民流转土地5000余亩,邀请专家每月开展技术培训,与商超、电商平台签订销售协议。盛产期预计可带动村集体年增收7万元,创造100 余个就业岗位,带动村民户均年增收2万余元。
二、 “人民议事厅”促进乡村振兴的路径分析
(一)以民主协商凝聚振兴共识。“人民议事厅”为村民、村集体、企业等多元主体搭建平等协商平台,通过充分沟通交流,找到利益共同点与最大公约数,形成统一发展目标。如,在产业规划制定中,各方通过协商明确合作意向、责任义务,凝聚起产业振兴合力。
(二)以民主决策提升治理效能。“人民议事厅”严格遵循“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集体表决”流程,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同时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如,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优先选择群众需求迫切、受益广泛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盲目决策与资源浪费。
(三)以民主管理激发振兴活力。推动村民深度参与村规民约制定、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工作,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有机统一。如,在集体资产管理中,村民参与运营方案制定与日常监督,保障资产保值增值。通过完善民主管理机制,推动村民深度融入乡村事务,保障村民知情权与监督权,强化村民主人翁意识,为乡村发展注入持续内生动力。
(四)以民主监督保障公平正义。构建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村民通过“人民议事厅”监督乡村振兴政策落实、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对村“两委”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建立监督反馈与整改机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确保各项工作阳光透明,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以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乡村振兴的路径优化
舒桥村“人民议事厅”实践创新,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提供了有益经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村民参与意识与能力有待提升、基层民主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民主治理多元主体协同不足等。应积极探索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路径与方法,切实凝聚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
(一)强化党建引领,确保基层民主实践方向。强化党组织引领作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保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障。需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始终遵循正确政治方向。村党组织应主动引导村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支持并保障“人民议事厅”等民主平台的规范化建设与高效运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搭建民主平台,保障基层群众民主参与权。搭建完善的民主平台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开展实践的基础前提。舒桥村“人民议事厅”通过搭建实体化民主议事场景,让群众直接参与乡村事务的讨论与决策,有效表达自身意愿与合理诉求。除“人民议事厅”外,还可通过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运作,优化村务公开栏信息公示机制等多元方式,构建多样化民主参与平台体系,全面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
(三)完善民主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健全民主运行机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落地见效的关键环节。应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大领域,建立健全系统化制度体系。在民主选举方面,严格规范选举流程与操作标准,切实保障村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民主协商方面,建立协商议题征集、协商过程纪实、协商结果反馈闭环制度,确保协商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在民主决策方面,完善决策咨询、专家论证、效果评估配套机制,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在民主管理方面,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与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行为准则与治理规范;在民主监督方面,健全村务公开、民主评议、信访举报联动机制,充分保障村民的民主监督权。
(四)培育民主意识,强化乡村振兴主体认知。培育群众民主意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持续深化的重要内容。需加强对村民群众的民主理念教育与法治宣传引导,提升村民群众的民主素养与法治意识,强化其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意识与主动参与意识。具体可通过开展民主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村民专项培训班等方式,系统培育村民群众的民主认知,引导其深刻认识自身作为乡村治理主体的重要地位,从而主动参与乡村事务的管理与决策。
(五)推进数字赋能,提升基层民主治理效能。以数字技术赋能基层民主实践,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应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功能,搭建数字乡村综合平台或智慧村务管理系统,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治理流程,实现村级事务“一网通办”,同时借助5G助农直播等形式带动农产品销售,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此外,可开发“云上议事厅”等线上平台,实时发布事务进展、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作者单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贺钢祥
